公款旅游、套取现金、违规收礼!乌兰察布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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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务实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集宁区科协办公室主任陈青青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10月,陈青青赴南京参加科普业务培训,按照会议安排,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由中国科协科普部承担。培训后陈青青绕道去杭州、上海、北京旅游,违规报销旅游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共计3269元。2020年7月,陈青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卓资县机要局原局长罗晓鸣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用于公务接待问题。
2018年12月,时任卓资县机要局局长罗晓鸣通过在某印务中心和某文具店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现金3855元。2019年1月,罗晓鸣将3855元交于同事马某,安排其用此款支付县机要局一年内公务接待时所赊欠熏鸡店的款项。2020年6月,罗晓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016年至2017年期间,王永恒利用其担任麦胡图镇陈永行政村村委会主任职务之便,为村民毕某某、许某某、李某某3人办理低保提供帮助,后收受毕某某、许某某白酒各2瓶、收受李某某礼金1000元,均用于个人消费。此外,王永恒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王永恒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违纪问题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心存侥幸、行无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坚强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抓手,立足职能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对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强化警示震慑,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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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乌兰察布纪委监委
整理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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